【逃犯條例】林鄭月娥:若法院不批准移交 特首不能自把自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5/22 13: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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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鄭月娥出席立法會質詢大會。(陳國峰攝)

特首林鄭月娥今早(22日)出席立法會質詢時間,多名立法會議員提出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的疑慮。林鄭月娥指,特首因要向中央負責,而不能拒絕中央移交申請的說法是不成立,強調不可能出現由特首「自把自為」,將港人移送到不同司法管轄區接受制裁。

在會議開始前,民主派部份議員在會議廳外高舉橫額,並高叫「反送中、林鄭下台」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要求議員要保持肅靜,並提醒若情況一直持續,會在無警告下要求議員離場。公民黨郭家麒及民主黨鄺俊宇在會議開始時因持續高叫口號,最後被趕離會議廳。

在質詢期間,工聯會黃國健關注有學者指,根據《基本法》特首需要向中央責任,若中央要求移交逃犯,特首並無權拒絕,即使是法院判決不適宜移交,特首都要執行中央的要求。

林鄭回應指,在憲制上特首除了向中央負責,亦要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;而在程序上,特首的角色是作啟動,在不可驚動疑犯情況下再交由法院處理,審訊亦會在「陽光下進行」。她又指,香港傳媒第4權的監察能力強,如法院認為不夠證據移交,特首根本不可作移交,故在此釋除公眾疑慮,強調制度堅實穩妥。

議會陣線區諾軒質疑,林鄭月娥曾經說不用中聯辦「拉票」,但在「北邊韓正,西邊王志民下令」,令修例「無彎轉」 。他批評,林鄭月娥為了打擊政敵,危言聳聽,指有外國勢力介入,實際是掩蓋中聯辦介入。

林鄭月娥反駁中聯辦「拉票」說法,並指修例是特區政府留意到實際需要主動去做。她又批評,有議員「雙重標準」,一方面指責中央破壞一國兩制,另一面又邀請外國介入,甚至教外國官員以公開信或致電等途徑「對付」她,阻止她做一些工作,又視為理所當然,她呼籲議員言行要一致。

林強調,中央希望香港成功落實一國兩制、成為有法治的地方,可配合全世界、包括內地及台灣等,聯合打擊嚴重罪行,故支持修例是理所當然。她又指,「聽不到、看不到」何為胡亂評論香港的工作。

另外,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指,林鄭月娥稱需在良好的社會氛圍,才進行《基本法》廿三條本地立法,但認為是「海市蜃樓」,詢問港府 何時才會進行工作。

林回應指,《基本法》廿三條立法是憲制責任,亦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工作,她由上任至今都希望創造到有利條件去做。不過,她承認現時距離目標愈來愈遠,但現在的政治現實令立法工作更難做。